3月16日,静乐县公安局机关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紧密联系实际、细致查摆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明确改进措施和整改方向。党委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
会上,支部书记通报了会议前的准备和学习情况,同时代表党支部作了2022年度支部工作述职和发言,其他党员依次进行了剖析发言。发言结束后,党员之间都进行互评,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存在问题及根源,全体党员对支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问题也提出意见和建议,党支部进行了收集分类,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清单整理,明确责任、限时整改,为支部年度开展工作和创优争先奠定基础。
会议自始至终严肃认真,紧扣主题,不避重就轻,不回避矛盾,见人见事,把问题说清讲透,本次会议既总结了工作又查找了问题,既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又开展了相互批评,会议达到了批评、交流、警示的效果,又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增进团结,达到了促进工作的目的。
温俊建同志在会议最后总结讲到,支部全体党员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严守政治规矩,认真学习“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注重党建工作与主责主业相结合,提升支部的凝聚力、向心力,以此次会议为新起点,全力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以争先创优的勇气、追赶超越的魄力,为干好各项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为静乐公安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