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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9-26 17:26 大 中 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决算收入情况
(二)、决算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情况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其他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八)、政府采购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
第三部分 名称解释
第四部分 2021 年度决算表
第一部分 概况
忻州市森林草原防火和地质环境监测预警中心为全额事业单位,隶属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管理,正科建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财政拨款事业编制10名,负责忻州市森林草原防火和地质环境监测与预防。
一、本部门主要职能
1、协助编制全市地质环境保护规划。
2、承担地质灾害调查、监测、气象预警预报相关数据资料汇总分析处理等技术支持保障和服务等工作。
3、承担有关矿山企业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方案评审备案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
4、承担全市森林草原防火预警监测的技术支持保障等工作。
5、协助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防火物资储备等工作。
6、开展防火先进技术推广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忻州市森林草原防火和地质环境监测预警中心为独立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113.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资金收入108.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2021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其他收入4.71万元。比上年度增加了28.6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我单位由地环中心与森林防火预警中心合并成立单位,主要是办公费和印刷费等费用支出增加。
(二)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108.54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7.2万元,原因为2021年我单位由地环中心与森林防火预警中心合并成立单位,主要是办公费和印刷费等费用支出增加。
1、基本支出73.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6.5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48万元。主要是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资金、社保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其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办公费等。
2、项目支出34.54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火和地质环境监测与预防等业务工作。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0人0次,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0人0次,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事业单位不统计机关运行经费。
(六)其他情况说明
1、车辆情况
我单位有一辆车。
2、房屋情况
我单位为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无自有办公用房,无偿使用主管部门办公用房。
(七)国有资产信息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有车辆一辆。
(八)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我单位采购支出总额9.3万元。
(九)绩效情况
绩效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21年度单位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并报市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
第三部分 名称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和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尚未完成,结转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本年和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已完成,剩余的滚存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安排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2021 年度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