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02 大 中 小
财政部、税务总局2021年第40号公告明确规定,财政部门要对单个所属期退税金额超过500万元的退税事项进行复查。忻州市财政局按照省财政厅安排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靠前服务、主动作为,加强对相关企业和县级财税部门的工作指导、协同配合,认真履行复查职责,确保财政政策落实到位,助力企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发展。
一是加强学习,准确把握工作程序。退税复查工作涉及政策多、涵盖行业广、专业技术性强,对复查工作人员的综合能力要求较高,市财政具体承办人员认真学习财政部山西监管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山西省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复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明确职责分工,抓准工作重点,准确把握复查范围、复查程序、复查资料、复查内容、结果应用、工作要求等具体规定,建立了与县级财政、税务部门协同联动的复查机制,夯实了复查工作基础。
二是注重实效,严格审核相关资料。此次复查涉及忻州南苑铝业有限公司1户企业,该企业回收废旧铝制品生产符合国家标准的铝合金锭,按规定享受增值税30%即征即退政策,实际退税868万余元。市财政主动与企业以及企业所在县财税部门沟通联系,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以及享受财税政策等情况,总体把握企业行业发展状况,重点审核纳税人的退税资格和退税金额,采购发票凭证取得情况是否符合退税规定,即征即退项目进销项分摊是否准确,并加强与税务、生态环境等部门信息沟通,核实纳税人的信用级别,查看环保、税收等情况。通过将上述查看获取的信息与企业申报情况进行分析比对,重点关注退税申报真不真、把关严不严,确保复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压实责任,提升复查工作质量。按照审核审批事项内部控制要求,预先谋划,规范复查工作程序,有效防范复查风险。明确县级初审、市级复审业务流程,形成“各级参与、层层压实”的工作模式,有效压实岗位职责,确保复查工作有序开展。建立复查工作台账,及时登记企业退税复查相关信息,依法依规出具复查意见,确保复查工作质量经得起实践检验。对复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企业和县级财税部门对接沟通,指导督促其及时准确整改到位,切实提升审核复查质量。
下一步,忻州市财政局将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总体要求,不断总结退税复查工作经验,切实跟踪掌握资源综合利用行业发展特点,及时向省财政厅反映财政政策执行情况,发挥好财会监督效能,促进财政政策提质增效,确保资源综合利用行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为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贡献财政力量。